《公司法》改革后,傳遍烏魯木齊公司注冊認繳制度,但現在很多人還是不太了解什么是注冊資本認繳制度,那么新疆公司注冊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。
一、關于認繳制度,實繳制度。
(1)《公司法》于2013年改革。以前的注冊資本是實收注冊制,現在是預約注冊制。
(2)實繳登記制度,即新疆烏魯木齊公司注冊成功后,股東繳納注冊資本時,須出具驗資報告,實繳注冊資本不得低于全部注冊資本的20%,其余注冊資本必須在兩年內全部繳納,并要求股東貨幣出資比例不得低于全部注冊資本的30%。
(3)認購登記制,即工商局營業執照只登記公司全體股東預約的注冊資本總額,不強制提交檢驗報告書,取消實際支付出資的20%,其馀2年內必須支付,取消貨幣出資不得低于30%的規定,關于出資時間,股東在章程中約定,理論上也可以寫100年。
二,烏魯木齊公司注冊資本越大越好
(1)注冊資本與公司實力和信用狀況無關。新疆公司注冊代辦認購登記制度并不意味著注冊資本可以隨意寫,也不意味著認購注冊資本不需要繳納,只是在原法律規定的兩年內繳納,變成股東在章程中自由約定什么時候繳納,可以約定十年、二十年甚至更長的一百年。但不代表免除注冊資本繳納的責任。
(2)補足認繳注冊資本的義務。預約注冊資本,在公司清算或解散時,應當預約但未預約的注冊資本,新疆公司注冊代辦也應當根據預約的注冊資本進行補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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